權益法和成本法是長期投資的兩種核算方法。在確認長期投資時,權益法是以投資方佔接受投資企業的權益的份額來做賬;成本法是以投資方實際投入的成本做賬。
成本法的適用範圍: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佔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為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佔股在50%以上)。
權益法和成本法是長期投資的兩種核算方法。在確認長期投資時,權益法是以投資方佔接受投資企業的權益的份額來做賬;成本法是以投資方實際投入的成本做賬。
成本法的適用範圍: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佔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為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佔股在50%以上)。
相同點:定額法與標準成本法都屬於成本計算方法,兩者有基本相同的功能和實施環節,都要事先制訂產品的目標成本(即定額成本和標準成本)作為產品應該發生的成本,並以此作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此基礎上,將實際消耗水平與定額成本或標準成本進行比較,計算脫離目標成本的差異,分析發生差異的原因,採取措施,挖掘潛力,降低成本。
不同點:定額成本是按現行定額以及計劃單位成本、分成本專案(即原材料費用、生產工資費用和製造費用)來制訂的。
標準成本的制訂比較靈活,通常有理想標準成本、正常標準成本、現行標準成本、基本標準成本。標準成本的制訂,通常從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製造費用三方面著手進行。
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的區別在於成本核算的方法不同,實際成本法是材料採用實際成本核算時,材料的收發及結存,無論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實際成本計價。計劃成本法是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時,材料的收發及結存,無論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計劃成本計價。
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還有兩點區別:
1、賬戶使用的不同:實際成本法下,購買的尚未驗收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記入“在途物資”科目,計劃成本法下,購買的尚未驗收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記入“材料採購”科目,同時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計入成本費用時,實際成本可以直接轉入,但是計劃成本法首先要將計劃成本轉入,然後將“材料成本差異”轉入到相關的成本費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