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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員權利與義務的特點是

我國公務員權利與義務的特點是

  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權利: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和業務兩類。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並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國家公務員執行憲法、組織法和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職責。

規定公務員權利與義務有哪些意義

  規定公務員權利與義務的意義為:

  有利於推進國家的民主與法制建設;是公務員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有效約束;是公務員行使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有效保障;有利於提高公務員的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有利於對公務員的管理和監督。

權利與義務統一性的含義是

  1、 權利人享受權利依賴於義務人承擔義務,權利的實現要求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要求權利的實現。

  2、不能一方只享受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既沒有脫離義務單獨存在的權利,也沒有可以摒棄權利而單獨履行的義務。

  3、權利與義務是相互聯絡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係。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可以激發人民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調動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承擔對國家和社會地責任,儘自己的義務。


父母贍養權利義務

  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無條件的履行。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對盡扶養義務較多的人法律規定在分遺產時可以多分的照顧,有能力扶養而不扶養的應當少分或者不分的懲罰。也可以和他們商量,立個遺囑做下財產分配,別籤遺贈扶養協議,有扶養義務的人籤這個無效。 ...

黨員的權利義務

  1、黨員的義務包括:認真學習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密切聯絡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2、黨員的權利包括:參加黨的有關會議。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 ...

怎樣變更合同權利義務

  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方式是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係,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係的內容。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並透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 ...

憲法的基本權利義務有哪些

  憲法規定的權利:   1、平等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權。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宗教信仰自由。   5、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6、社會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文化權 ...

小學生的權利義務

  小學生的權利:   1、學生有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的權利。   2、學生有權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學生有權獲得學校提供的在當前情況下好的教育。   4、學生有權得到人格的尊嚴和公平的對待。   5、學生有權對個人的隱私保密。   6、學生有權透過正常渠道表達自己的意見、建議。   小學 ...

憲法公民權利義務都有哪些

  憲法規定公民權利有:   1、平等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權。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宗教信仰自由。   5、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6、社會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文 ...

古希臘公民的權利義務是什麼

  古希臘公民的權利有政治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自由、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等。   古希臘公民的義務是指權利主體應當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如享有一定權利的公民或法人依法應負的責任。公民義務是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之一,要依靠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履行。   希臘公民只是城邦居民中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