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增資基本流程: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公司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若以無形資產或實物增資須聘請專業評估公司進行實物或無形資產評估並出具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的出具時間一般為資料準備齊全後7-10個工作日);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和財產轉移報告(驗資報告和財產轉移報告的出具時間一般為資料準備齊全後3個工作日);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一般工商需要1-2周稽核日期)。
智慧財產權增資基本流程: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公司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若以無形資產或實物增資須聘請專業評估公司進行實物或無形資產評估並出具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的出具時間一般為資料準備齊全後7-10個工作日);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和財產轉移報告(驗資報告和財產轉移報告的出具時間一般為資料準備齊全後3個工作日);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一般工商需要1-2周稽核日期)。
事故傷殘評定流程有:
1、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
3、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
6、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物件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智慧財產權訴訟的種類有:
1、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包括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智慧財產權歸屬訴訟、智慧財產權合同訴訟;
2、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包括由國家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由國家行政機關做出的詳細行政行為引起、由地方智慧財產權治理機關行政執法引起;
3、智慧財產權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著作權法》第七條,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