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後警察不管的,可向其上級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起訴警察不作為。並且因報警不出警而造成損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其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46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報警後警察不管的,可向其上級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起訴警察不作為。並且因報警不出警而造成損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其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46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罵人被打了警察的處理是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對於社會危害造成較小的,一般派出所是教導,罰款處理。對於情節嚴重的長時間不斷的辱罵,而且嚴重的引發打架事件的,對於傷情的判斷需要支付醫藥費賠償的賠償金額等。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被打了報警之後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的案件符合立案的條件,公安機關就會受理你的案件,並且繼續偵查。如果認為你所報的案情達不到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會給你出具一份不立案的通知書,也會說明不立案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沒有出具這份通知書,你覺得應該立案的話,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如果你的案件確實沒有達到立案標準,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打人的一方支付醫療費用以及相關費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