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改姓需要的手續具體包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戶口改姓需要的手續具體包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一般來說,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單獨上一個戶口的,得跟著監護人一起上戶口。那麼,如果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十週歲,還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更改姓名,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
成人改姓需要的手續:
1、寫更名申請;
2、證明,在校生需要提供學校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的證明;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申請表格,工作人員蓋章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超過16週歲需要公證的,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6、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