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派出所戶籍民警蓋章的那一頁就是索引頁。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
證件是指用來證明身份、經歷等的證書和檔案。大部分的工作崗位都需要持有有效的證件才可以上崗進行工作。例如:會計須持有會計證,記者須持有記者證等有效證件。有些工作崗位不旦有有效證件而且還有等級劃分。
戶口本上派出所戶籍民警蓋章的那一頁就是索引頁。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
證件是指用來證明身份、經歷等的證書和檔案。大部分的工作崗位都需要持有有效的證件才可以上崗進行工作。例如:會計須持有會計證,記者須持有記者證等有效證件。有些工作崗位不旦有有效證件而且還有等級劃分。
戶口本首頁指的是開啟戶口本的首頁,索引頁指的是戶口本上面有全部家庭成員資訊的那一頁。戶口本首頁包括戶別(非農業家庭戶口或農業家庭戶口)、戶主姓名、戶號、住址、登記機關、戶口專用章等資訊。
戶口本,又叫做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主要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職業等內容的簿冊。
戶口本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立戶,在上學、結婚、辦理身份證、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作為證明使用。
戶口本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
領取結婚證,需要兩人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兩人合影證件照片幾張,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戶口本只拿自己那一頁,不一定可以辦理結婚手續,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管理派出所,開具本人戶籍資訊證明,加蓋派出所公章作為戶口本使用。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