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房地產客戶拖欠貨款怎麼辦

房地產客戶拖欠貨款怎麼辦

  遇到客戶拖欠貨款不還的情況,最好與對方協商,如果經多次協商都不行的話,可以憑欠條為證,在三年內向法院起訴。

  另外,建議在起訴前先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對方的相應財物或銀行帳號,然後在十五天內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客戶拖欠貨款怎麼辦

  打電話催討。打電話是最方便的追討貨款的方式,直接聯絡客戶,說明欠款情況並詢問具體的還款日期。

  親自上門討要。關係比較近的,可以去客戶的家裡討要貨款,不過這樣容易交惡對方,畢竟沒有人願意討債的到家裡。

  去客戶的營業場所追討。如果客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上門討債必然會影響對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破壞對方的商譽,一般人都會受不了這樣的討債方式的。

  委託他人協調。當與客戶比較熟悉,但自己又迫切需要這筆貨款時,可以請雙方共同的好友或者德高望重的圈內人士居中協調,商量還款事宜。

  委託專業的討債公司。很多時候貨款直接關係著生意的成敗,如果追討貨款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仍然沒有效果時,可以委託專業的討債公司幫助追討貨款。

  法院起訴。當客戶拖欠貨款超出了合同約定,給自己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追討貨款,但要注意起訴的時限。

關於客戶拖欠貨款欠條怎麼辦

  關於客戶拖欠貨款欠條的處理方式是可以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憑藉欠條等證據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客戶拖欠貨款怎麼辦

  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清償貨款,但是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法律文書指定交付 ...

客戶拖欠貨款怎麼辦

  打電話催討。打電話是最方便的追討貨款的方式,直接聯絡客戶,說明欠款情況並詢問具體的還款日期。   親自上門討要。關係比較近的,可以去客戶的家裡討要貨款,不過這樣容易交惡對方,畢竟沒有人願意討債的到家裡。   去客戶的營業場所追討。如果客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上門討債必然會影響對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破壞對方的商 ...

外省客戶拖欠貨款不還有什麼辦法

  外省客戶拖欠貨款不還可以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中有約定起訴地,那麼按照合同簽署地或者約定地點起訴;如果沒有,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

客戶拖欠貨款收不回來如何解決

  客戶拖欠貸款不還可以提醒其還款,也可以直接向管轄法院起訴。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

客戶一直拖欠貨款怎麼辦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   債務人是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客戶拖欠貨款,債權人有以下的解決途徑來追回貨款:   1、直接與客戶進行協商,爭取客戶能立即還款;   2、可以找中間人進行協調,達成還款協議 ...

客戶惡意拖欠貨款處理方式是什麼

  客戶惡意拖欠貨款處理方法是:   (1)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並不抵賴,只是拖延還款,那麼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還款協議可以明確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對債權人極為有利。   (2)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 ...

拖欠貨款多久未付算違法

  拖欠貨款起訴後經法院判決後仍未付算違法。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