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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證怎麼辦理

房屋他項權證辦理要什麼資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以及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房屋他項權證怎麼辦理

  1、填寫申請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申請表,並按照相關要求填表。

  2、到銀行審批和拿合同。抵押人填寫完申請表後,應到借款銀行去蓋章,在銀行同意蓋章後,銀行會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給抵押人。

  3、登記。抵押人帶上已蓋章的申請書、相關合同、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抵押人婚姻證明、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國土資源使用權證等資料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4、稽核資料。房屋產權登記機關會對抵押人提交的資料進行稽核。

  5、發放他項權證。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資料稽核通過後,會向抵押人發放他項權證,抵押人去領到他項權證後,交給放款銀行,就可以等銀行放款了。

房屋他項權證去哪裡辦理

  房屋他項權證到房屋交易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四十二條,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五)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擔保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什麼是房屋

  1、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2、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 ...

房屋能當房

  房屋他項權證不能當房產證。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而房產證,是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法律依 ...

房屋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產證是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2、持有者不同。房產證一般由產權人持有,房屋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 ...

辦理多久可以下來

  辦理他項權證大概需要3個工作日才能下來;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在購買房產的時候會選擇按揭貸款,就會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有一項他項權利的內 ...

關於由誰辦理

  他項權證是等買受人的產權證辦理下來後拿到房管局辦理抵押後的產物。由申請人辦理。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

辦理稽核多久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稽核在一天左右,材料齊全的話,當天就可以辦好。房屋抵押權登記的時限為10個工作日。屬特殊原因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登記時限。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 ...

我國登出在哪裡辦理

  要登出房屋他項權證,應攜帶銀行出具的同意登出證明,本人帶身份證、他項權證書等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門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抵押登記管理辦法》變更和登出,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為代表到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雙方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到登記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