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繳納3%的契稅。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第1條第2款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需要繳納3%的契稅。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第1條第2款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一、若是子女以後不賣的話,走分家析產的程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父母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
二、若子女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戶程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費用如下:
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滿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
1、測繪費1.36元/平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稅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7、營業稅5.6%,若滿五年可減免。
1、營業稅。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係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稅。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徵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徵營業稅。比如,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徵收營業稅。
2、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此種稅是作為附加稅來徵收的,只有在需要徵收營業稅、增值稅2等稅種的前提下才會徵收,具體的徵收比例是,按應繳納營業稅的一定比例繳納,具體比例為: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此種稅根據法律規定,是由贈與人負擔的。
3、契稅和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4、個人所得稅。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係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其他人之間的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但可以扣除辦理房屋過戶過程中的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