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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不繳納租金如何辦

房屋租賃不繳納租金如何辦

  房屋租賃不繳納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不想租怎麼辦

  租客在與房東簽訂了租賃合同的,後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賃房東房屋的,應與房東協商解除租房合同,請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租客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房東支付相應違約金。如與房東協商不成,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訴,請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屬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何認定不定期房屋租賃

  認定不定期房屋租賃應具備條件是: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對於不定期租賃,由於沒有時間限制,法律才賦予任何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也就是說,不僅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而且承租人也有權隨時解除,從而隨時終止租賃關係。

  2、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後沒有就租賃期限達成補充協議,根據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又不能確定租賃期限。雙方未約定租賃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立後就租賃期限達成補充協議,或者根據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能夠確定期限。

  3、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將租賃合同的期限約定在六個月以上,但是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但合同為不定期租賃。


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違約

  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不能協商一致:   1、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   2、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

一次性簽訂多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1、應按租金一次性繳納印花稅。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應當在合同簽訂時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3、比如,一次性簽訂三年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按照三年租金一次性繳納印花稅。 ...

定期房屋租賃期限是多久

  不定期房屋租賃期限是20年,依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賃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 ...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去哪裡

  可以去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管理站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當事人首先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這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房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要繳納哪些稅費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登記需要交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房屋租賃稅收優惠政策:   1、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 ...

房屋租賃中什麼是買賣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

租賃房屋租了要恢復原樣嗎 租房押金退一半違法嗎

  租賃房屋後還是比較常見的,很多人在大城市工作,沒有自己的房屋,那就只能去出租,這種大部人都是透過中介找房源的。那麼,租賃房屋後不租了要恢復原樣嗎?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租賃房屋後不租了要恢復原樣嗎   租賃房屋後不租了要恢復原樣,在租用房屋期內透過房東允許所增添的物件,需要在合同到期後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