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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該怎麼寫

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該怎麼寫

  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雙方的基本資訊、續租期限、租金以及支付的方式、雙方的約定事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等等。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還需要交押金嗎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重新交押金。租賃期限屆滿,需要續簽租賃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進行清算,如果沒有對押金進行扣減,那上一次的租賃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繼續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2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內安全責任如何寫

  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中安全責任的內容應該包括出租人的安全責任以及承租人安全責任兩大部分。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房屋合同補充協議怎麼才有效

  房屋補充協議的成立生效與主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據相同,補充協議有效須具備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形式要件包括兩個方面: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怎麼申報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是申報方式如下:   1、貼花法:納稅人需要透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貼上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

房屋租賃合同最高期限是幾年

  房屋租賃合同最高期限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無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無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滿足條件則有效,但可能發生履行不能。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怎樣認定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   2、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3、未經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 ...

怎麼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   (三)審查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