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安全驗收的進行是: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
4、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
5、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5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房屋質量安全驗收的進行是: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
4、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
5、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5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
(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最重要的驗房環節;
(4)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
(5)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
(6)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7)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
(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售條件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辦理程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1、房屋結構,結構是房屋的骨架,其質量好壞至關重要。
2、應瞭解鋼材的材質、規格、水泥的標號,木材的等級及磚塊的寬實。
3、對照購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圖,檢查房間的結構是否與圖紙一致。
4、供水、供電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