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鑑定機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地方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地方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房屋質量鑑定一定要找專業的房屋鑑定機構,建議諮詢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依據相關法規,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應予支援。
房屋鑑定機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地方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地方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房屋質量鑑定一定要找專業的房屋鑑定機構,建議諮詢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依據相關法規,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應予支援。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儲存職工傷亡事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設立的高檢院辦公廳刑事技術室,1988年刑事技術室升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同期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北京市國家安全域性司法鑑定中心:是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並已在當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了備案登記。中心主要從事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的鑑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質專家型鑑定人隊伍,以及先進、可靠的檢測、檢查裝置和設施,工作場所、工作環境符合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依託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設立。始建於1932年,是我國近代法醫和司法鑑定的發源地。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後更名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為基礎成立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