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中,並不是所有情況都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起碼還得要有超過3%的面積誤差。
要是發現房屋出現誤差的,可以按照下面的處理方法解決: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當然,現在買受人也可以不選擇退房的,要根據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援。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
依據合同法的一般理論,開發商根本違約,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予以退房並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首先,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協議,合同要有相對方,看公司總部是否和加盟商簽有合同。如果有合同,公司總部作為加盟店的相對方就有解除合同的權力。
其次,合同的約定解除就是合同履行中一方出現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時,另一方就有權解除合同。
再次,合同的法定解除就是《合同法》94條規定的幾種情形出現,如不可抗力、逾期違約、遲延違約和根本違約等,也就是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單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約可以解除合同。因一方當事人的根本違約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實現,對方當事人為了防止合同在違約情形下給自己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 ...
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解除,主要看合同的履行情況。合同履行完畢,就不需要解除;未履行完畢,是否需要解除,則根據合同履行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 ...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熟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 ...
試用期內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符合法律規定。如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
未交房租可以約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工傷的停工留薪期後可解除勞動合同。
1、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期內原勞動合 ...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在工傷鑑定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於勞動者工傷鑑定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或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