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3、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4、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3、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4、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1、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2、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3、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