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扣6分的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汽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超速未達20%;其他車輛超速達20%-50%。營運客車、校車超員未達20%;其他車輛超員20%以上。危險物品未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違反訊號燈。還有駕駛證暫扣;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
科目一扣6分的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汽車,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超速未達20%;其他車輛超速達20%-50%。營運客車、校車超員未達20%;其他車輛超員20%以上。危險物品未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違反訊號燈。還有駕駛證暫扣;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扣6分的交通違法行為有以下幾種: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但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