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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諮詢合同中工作費用由誰負擔

技術諮詢合同中工作費用由誰負擔

  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諮詢合同對受託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費用的負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受託人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六條規定,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對受託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費用的負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受託人負擔。

房屋評估、鑑定費用由誰負擔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委託房屋評估機構評估,對於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在確定被評估房屋價值的時候,可能要經過被徵收房屋評估、複核評估及專家鑑定等程式,那麼這些程式所需要的費用應該由誰負擔?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屋徵收評估、鑑定費用由委託人承擔。但鑑定改變原評估結果的,鑑定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複核評估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房屋徵收評估、鑑定費用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技術開發合同風險應由誰負擔

  技術開發合同風險負擔的規則是: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訴訟活動筆跡鑑定費用承擔

  訴訟活動中筆跡鑑定費用由主張鑑定的一方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

人身損害司法鑑定費用承擔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對於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 ...

離婚案件孩子應來撫養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對於誰撫養孩子的問題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扶養能力合理安置。   根據《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法律規定以及司法實踐,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存在著以下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 ...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承擔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式的條件:   (一)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 ...

工傷認定後康復費用承擔

  工傷認定後,康復費用的承擔有兩種情況:   1、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期間住院的伙食補助及工傷康復機構為工傷職工康復所需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發生上述費用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工傷職工到簽訂服 ...

房屋過戶費用承擔

  房屋過戶費用由賣房人承擔,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既然房屋產權過戶是賣房人的法定義務,相應的費用也依法應由賣房人承擔。 ...

技術諮詢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有哪些

  技術諮詢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有:當事人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