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
1、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也是一定要投保的車險。交強險每年投保費用950元,須每年投保。
2、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賠償。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標誌一定要貼車上。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標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強險標誌丟失後,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行車證以及購買車輛的相關證件和買交強險的手續證明,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業務部申請補辦交強險標誌。
如果被保險人為單位,則需要攜帶保單、授權委託書和辦理人的身份證明到承保公司申請補辦,屆時需要填寫交強險標誌補辦申請(個人的需被保險人簽字;單位需蓋章);
若標誌屬於毀損的,還需攜帶舊保險標誌。保險公司在收到補辦申請及報失認定證明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的稽核,並補發相應的交強險單證或標誌。
交強險和車船稅的保費是單獨核算的,它們屬於兩個不同的專案,不過,在實際生活中,保險公司會將交強險和車船稅捆綁在一起,保費一起繳納,且保險公司會在保單上註明代收車船稅的情況。交強險保單上的保費合計包不包含車船稅,以保單標註為準。
另外,交強險屬於國家強制投保的一種車險,能在車輛發生事故時,對受害人的人身 ...
交強險950元是不包括車船稅的。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車主必須投保的車險,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由保險公司負責徵收;而車船稅是指在我國境內進行行駛的車輛在購買的時候要按照國家的規定來進行徵收的財產稅,由地稅部門負責。
從兩者的含義上來看並不存在包含關係,只是車主在交費時會要求一起繳納。 ...
1、汽車購買交強險後根據個人的要求還可以購買的其他保險,比如盜搶險、車損險、第三者險等。
2、盜搶險全稱是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裝置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3、車損險是指 ...
新車在買完車之後就應該買交強險。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性的保險,是必須投保的,否則不允許上路。
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可以透過線下購買、網上投保以及透過汽車4s店購買。 ...
交強險過期忘交了只需補交就可以。車主只需在過期三個月內,帶上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到保險公司辦理補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交強險過期後沒有補交的這段時間,不要駕駛車輛上路,否則駕駛證會被扣分,且需要繳納交強險費用的2倍罰款,車輛也會被扣,出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會承擔賠償。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 ...
在每年有效期到期前一個月內交,全國的交強險擁有統一的收費,不同車型費率各不相同,私家車6座以下客車(不含6座)交950元,6座及以上客車為1100元;
所謂的車輛交強險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 ...
1、不交車船稅不可以投保交強險,因為現在車船稅的繳納和車輛的牌照是有直接關係的,車船稅由於和交強險是捆綁的,如果不繳納車船稅,交強險沒有辦法辦理。保險辦理不成功,車輛的牌照也是拿不到的。
2、而且根據新的規定,車船稅的繳納現在和交強險是在一起進行的,由保險機構代為收繳,一年繳納一次,必須一次性繳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