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書並不是保險合同,它只是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一種保險要約,如果保險公司在投保人填寫的投保書上籤章認可,那麼,保險合同才算是成立。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否簽發保險單給投保人,也不會影響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投保書作為投保的一種依據,只有在雙方同意後,保險合同才能成立,保險公司應承擔的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約定的生效日起開始。
投保書並不是保險合同,它只是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一種保險要約,如果保險公司在投保人填寫的投保書上籤章認可,那麼,保險合同才算是成立。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否簽發保險單給投保人,也不會影響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投保書作為投保的一種依據,只有在雙方同意後,保險合同才能成立,保險公司應承擔的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約定的生效日起開始。
保險出險時不需要保險合同,只需要提供保險單的影印件就可以了。
車險出險的話,首先要向派出所報案,報案時間最好在案發的四十八小時內,這樣便於保險公司核計損失,如果超過四十八小時再報案就需要車主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前往保險公司報案。報案成功後,保險公司會對損失進行核實計算然後將車輛送去修理。
在這過程中是不需要提供保險合同的,只要提供給保險公司保單,保單上有保號就可以查詢到你的資訊了。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合同,簽訂後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法律效應,是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間在法律上的生效契約。 1.審計業務約定書含義: 審計業務約定書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計單位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共同簽訂,並加蓋委託人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印章。簽訂後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法定約束力,具有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的經濟合同一樣(同等)的法律效力,成為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間在法律上的生效契約。如果出現法律訴訟,它是確定雙方責任的首要依據之一。從審計工作本身來看,當委託和受託目標全部實現後,即審計工作全部完成後,註冊會計師應將審計業務約定書妥善保管,作為一項重要的審計工作底稿資料,納入審計檔案管理。 2.簽約主體: 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簽約主體必須包括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即委託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與會計師事務所雙方,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當委託人是個人的時候,受託人仍應是會計師事務所而不是註冊會計師,因為註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在簽約主體雙方中,必須堅持自願、平等的原則,任何一方都不得以某種關係或某種利益驅使另一方與自己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