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諮詢公司成立的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
2、投資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00萬以上;
3、經營範圍必須要明確;等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投資諮詢公司成立的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
2、投資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00萬以上;
3、經營範圍必須要明確;等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投資諮詢公司在西方國家中稱為投資顧問,是證券投資者的職業性指導者,包括機構和個人。主要是向顧客提供參考性的證券市場統計分析資料,對證券買賣提出建議,代擬某種形式的證券投資計劃等。
投資諮詢公司經營範圍:投資諮詢,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創業投資,實業投資,市場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商務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諮詢類專案除經紀),智慧財產權代理(除專利代理)
主要投資方向:國資改革專題諮詢、國企深化改革頂層方案設計、國有企事業改組改制;企業集團設立、集團組織及法人結構治理諮詢,企業戰略管理諮詢;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薪酬與績效改革、中長期激勵方案設計諮詢;公司資產財務整合、企業併購重組;擬上市企業策劃、股份制改造和輔導;專案投資建議書、投資分析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商業計劃書編撰;專案盡職調查、專案融資;風險投資、產業基金、ppp模式及私募融資引入;產(股)權交易相關的政策諮詢、轉讓方案策劃、轉讓資訊服務,產(股)權交易經紀、股權融資服務等等。
《保險法》第68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主要股東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
2、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
4、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法》第69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兩億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保險法》第70條規定,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時,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材料:(1)設立申請書;(2)可行性研究報告;(3)籌建方案;(4)投資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背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