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有適當的資本支援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不能低於1000萬
3、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等產品規模累計在1億元以上
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一名符合規定的風控負責人
5、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人員條件
1、股權類3名及以上高管、證券類4-5名高管
2、人員有相關的金融經驗
3、公司員工總是最好是10名以上
4、人員最好有從業資格證書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有適當的資本支援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不能低於1000萬
3、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等產品規模累計在1億元以上
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一名符合規定的風控負責人
5、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人員條件
1、股權類3名及以上高管、證券類4-5名高管
2、人員有相關的金融經驗
3、公司員工總是最好是10名以上
4、人員最好有從業資格證書
(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援其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2)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4)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私募基金公司註冊設立的條件有: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6、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法律依據】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託管業務的機構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