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款多久給錢,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協議裡面的約定,根據協議的約定時間內支付補償費用。如果協議沒有約定,應該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補償款多久給錢,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協議裡面的約定,根據協議的約定時間內支付補償費用。如果協議沒有約定,應該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判決後可以立即要求對方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執行款到賬後五日內給當事人。通常情況下,強制執行款已經轉到法院賬上,執行法院應當在一個月核心算執行費用和執行款,並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辦理取款手續。需要延期劃付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書面說明原因並報主管院領導審查批准。法院應當在5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法院領取。法律依據:《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第八條
執行款到賬次日。財務部門應當將到賬情況告知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應當在五日內將收款時間和數額等有關情況告知案件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