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勞動糾紛,因此不能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應該到法院起訴維權。如果勝訴後,對方仍然不支付工程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並且《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拖欠工程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勞動糾紛,因此不能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應該到法院起訴維權。如果勝訴後,對方仍然不支付工程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並且《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應該是區或者縣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屬於民事糾紛,清欠辦只負責農民工工資,所以應該在應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內到法院起訴。憑藉欠條可以直接起訴建設單位,但是應當儘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結算檔案。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2、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3、對嚴重影響、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情況又較複雜或不服裁決的案件,則可訴請人民法院審理。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仲裁法司法解釋全文》第二條: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於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