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從拘留再到法院開庭要多長時間,要看具體情況。
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法院開庭,要經過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兩個階段,其中立案偵查階段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複雜可延長;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複雜可延長。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請求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需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立即釋放。也就是說行政拘留最長是八天,如果不起訴可以釋放,如果起訴則根據審理案件需要的時間再延長,判決後如果需要服刑的才送拘留所。
當事人被拘留後批捕的時間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對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時限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 ...
二審開庭的時間在法律上並沒有具體規定,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最長是33天后才能開庭,同時規定了2個月內要審理完結,涉及死刑的,可以延長2個月審理完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 ...
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刑事拘留的期限是:
1、原則上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2、若可能會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時間可能會在三十七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 ...
公安機關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 ...
法律沒有規定二審上訴後一般要多久開庭。並且二審法院不一定開庭審理,只有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以及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等才會開庭審理。一般會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 ...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最短是3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 ...
無證駕駛應當處於15天以下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