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佔的物件是無主物或拋棄物,也就是說物件上沒有所有權的存在,此時可以先佔。 對於遺失物,是必須上交或返還失主的,這裡拾得人無權佔有。 對於無主物和遺失物的劃分,這裡是看事實情況。
《物權法》相關規定: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拾得遺失物可以要求物主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費用。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根據我國民法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拾到遺失物的話應當及時返還給權利人。如果在管理遺失物的過程中發生了一定的費用,可以請求權利人進行相關費用的承擔,如果拾到遺失物一直不歸還失主的話,很有可能會構成侵佔罪。對於構成侵佔罪則需要根據遺失物的價值來進行判定,如果說較大的情形下還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當得利,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益的事實,要求他人致損和自己獲益是有因果關係的。 拾得遺失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拾得人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只是擁有必要的費用請求權,並且負有的保管義務和報告義務。拾得人的拾得行為也不是致他人受損的原因,沒有因果關係。 因拾得遺失物,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所以 ...
拾得遺失物現金的法律責任是: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 ...
1、將“拾得遺失物”列入原始取得是指“超過招領公告期,沒有人來認領,此時遺失物屬於國家所有”,這一規定是“原始取得”。
2、原始取得也稱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人取得商標權是最初發生的,不是依據他人已存在的權利。因為關於“拾得遺失物”的處理方式依據的是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不是依據原權利人的意志,所以屬於“原 ...
撿到的遺失物,拾得人應當返還,拒不返還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且拾得人應妥善保管遺失物,若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 ...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的,必須無償歸還失主,而不能據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如保管費等)失主應予償還。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 ...
拾得遺失物應當將其歸還,拾得遺失物轉賣不適用善意取得。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07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透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透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 ...
拾得遺失物上交派出所後,派出所會發布招領公告,如果超過六個月還沒有人認領的話,遺失物的所有權歸國家,上繳國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