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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高空墜物怎麼歸責

按照法律規定高空墜物怎麼歸責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高空墜物免責協議有哪些

  免責協議如下:

  住戶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可以免責:

  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3、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29條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

車輛高空墜物免責有哪些事由

  高空墜物免責事由:

  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3、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高空事故的原則是什麼

  高空墜物事故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在高空墜物事故當中的被侵權人難以確認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可以將二樓以上的所有高層住戶列為侵權人,而這些高層住戶,需要自己提供證據,證明自身不是侵權人,否則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 ...

高空處置包括什麼法律規定

  高空墜物處置: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對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

高空物權法怎麼規定

  高空墜物物權法的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 ...

高空民事賠償具體有哪些規定

  高空墜物民事賠償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 ...

高空傷人怎麼避

  高空墜物,我國使用的是無過錯推定的原則,也就是說,這個行為,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責任。小區裡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由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確,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 ...

高空責任該

  高空墜物的責任應由侵權人所承擔。   責任認定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主體明確的高空墜物,一是主體不明的高空墜物。   對於主體明確的高空墜物,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發生高空物業擔

  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但物業應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