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絕對多數或者相對多數股份的那個股東,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個公司。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第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第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透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於非控股股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企業的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權利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透過。股東大會對公司合併、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透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透過。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犯罪,股東是否有責任要看情況。如果股東是公司犯罪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否則的話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1、大股東代表的是法人股東里所有的股東,可能是多個自然人。其所要承受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法人股東可能有多個自然人或者多個法人股東承擔虧損風險。
2、股東要承擔出資義務,對其它股東出資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不依法繳納出資的或者出資不實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 ...
全資收購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償對價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資產的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情況下即取得了這家公司的所有權。
控股收購只要獲得某一機構或公司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一般情況下就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所有權還在原公司。
全資收購的物件更為多樣,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科陸電子錶明未來還將陸續出售部分光伏電站專案,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儲能、電池等核心業務中,增強公司盈利能力。科陸電子方面表示,2018年上半年公司立足智慧電網主業,堅定積極拓展儲能等新能源業務的戰略發展方向,逐步剝離光伏電站等資產,大力推進各業務板塊工作。 ...
1。 出資損失的風險 股東對公司負有出資義務,但股東的出資不一定都能收回。如果公司經營不善或者公司選擇的專案不對,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都有可能導致公司失敗,使股東的出資付諸東流。股東投入的越多,損失的風險就越大。
2。得不到收益的風險 股東對公司出資後,經營得好會有收入,從而得到回報,如果經營得不 ...
物業無權收取滯納金,沒有法律規定物業可以收取滯納金。若有物業服務合同的話,看合同物業應該服務的內容,物業費一項在合同裡也有規定。物業是對公共的設施裝置、相關的場地的維修、保養、清潔的活動,為業主的服務是衍生出來的。
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個種類,一般適用於應未的稅款以及行政性規費等。物業公司 ...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債權人主張公司股東出資不到位,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但由於出資的主要證據材料應當儲存在公司或出資人手中,債權人取證在事實上存在困難,對於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原則上應當由債務人(包括公司和股東)負舉證責任。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對債權人的舉證責任要求不宜嚴苛,只要其能舉 ...
扣劃銀行存款是指有權扣劃機關指定銀行強行將銀行帳戶所有人帳戶內的款項劃歸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商業銀行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扣劃個人和單位在銀行的存款。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以下六個部門有權依法扣劃銀行存款:人民法院、海關、稅務機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軍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