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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離婚訴訟多久受理

提起離婚訴訟多久受理

  提起離婚訴訟的受理會在七天內決定是否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多久才可以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可以離婚的時間是人民法院接受訴狀之後,會在7天以內下達是否立案通知。如果已經立案,人民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式審理,規定是6個月以內審結;如果人民法院立案之後,採取簡易審理程式,規定是3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需要什麼條件

  提起離婚訴訟的條件是: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五、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六、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七、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何時能再提起離婚訴訟

  一審判決不離婚,原告可以在6個月之後重新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原告不能在六個月內重新提起離婚訴訟,除非有足以證明夫妻之間感情已經破裂新情況、新理由。被告提起離婚訴訟的,則不受六個月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 ...

離婚訴訟多久不能結婚

  法律沒有規定離婚訴訟之後多長時間內不能結婚,離婚訴訟判決准予離婚後就可以結婚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精神病人能否提起離婚訴訟

  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式。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設定訴訟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代理人,夫妻之間作為第一監護人並不能作為離婚訴訟的代理人。 ...

離婚訴訟多久時間開庭審理

  向法院起訴離婚我國對開庭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但對審理期限有明確的規定。簡易程式最快為立案後三個月,普通程式為6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 ...

夫妻到哪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 ...

不能提起離婚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或法院調解和好、原告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不能提起離婚訴訟。對於原離婚訴訟的被告,則不受此限。   (3)現役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非現役軍人一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 ...

離婚訴訟多久可以判決

  (1)訴訟離婚,一審如果是簡易程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一般情況下,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如果不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那就要走普通程式。   (2)一審如果是普通程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