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紅綠燈杆不屬於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紅綠燈杆不屬於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駕車故意撞人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件:
一是要有車輛,當然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二是要發生在道路上,比如發生在小區裡的車禍,因為事發地點不是在道路上,就不是交通事故;
三是行為人的主觀方面,要出於過錯或者意外;從民法理論上講,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四是要有損害結果,也就是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只有同時具備有這四個要件,才能算是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中的車輛包含機動車,也包含非機動車(電動車),即交通事故可以發生在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行人之間、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所以電動車撞人也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