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繼續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對方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繼續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我方不需要報保險,由對方的購買的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①如果雙方均考慮到損失不大,到保險公司索賠太麻煩,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可以協商賠償數額。雙方一致同意後,交付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記錄文書上予以註明即可。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透過保險公司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②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又不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應當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出險,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③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但是損失超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就超出部分繼續按照下列方式解決: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就超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協商解決。
④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有異議,或者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渠道解決。
⑤肇事車輛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肇事車輛按照相當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先行賠償。
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1、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2、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後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專案、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型別,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後,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