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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取遺失物賣掉是否構成不當得利

撿取遺失物賣掉是否構成不當得利

  拾取遺失物賣掉是構成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三個:

  1、一方獲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損;

  3、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獲得利益之間有因果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構成了不當得利,需要返還給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法律依據】

  我國《物權法》第112條明確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撿到錢不還是不當得利嗎

  撿到錢一般屬於不當得利,對於不當得利是有返還的義務的,所以從民事法律的層面上來說是違法的。可能構成侵佔罪,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為什麼說拾得遺失物不是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益的事實,要求他人致損和自己獲益是有因果關係的。 拾得遺失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拾得人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只是擁有必要的費用請求權,並且負有的保管義務和報告義務。拾得人的拾得行為也不是致他人受損的原因,沒有因果關係。 因拾得遺失物,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所以說拾得遺失物不是不當得利。


拾得遺失物屬於不當得利

  拾得遺失物不屬於不當得利,因拾得遺失物,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規定,不當得利,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益的事實,要求他人致損和自己獲益是有因果關係的。   拾得遺失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拾得人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只是擁有必要的費用請求權,並且負有的保管 ...

不當得利有哪些構成要件

  不當得利是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的一個詞,對於不當得利的意思就是說沒有透過合法的途徑,獲得的利益而導致了他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對於不當得利取得的債務,應當返還給受損人即受到損害的一方,那麼在法律上對於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呢?(一)一方面取得財產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損失(三)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 ...

哪些情況不屬於不當得利

  下列情況構成不當得利:   1、自始欠缺給付目的。指給付之時即不具有給付的原因,其典型為非債清償及作為給付的原因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   2、給付目的嗣後不存在。是指給付時雖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後該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給付而發生不當得利。   3、給付目的不達。為實現將來某種目的而為給付,但因種種障礙, ...

不當得利的追訴時間是多久

  不當得利的追訴時效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 ...

不當得利的案由是什麼

  不當得利的案由:   一、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實,使一方的財產總額增加。財產的增加包括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對利益的認定是整個不當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範圍很廣,不僅包括金錢,還有勞務及使用權等權益的增加,如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   二、他方受損。所謂受損,是指因一定的事實使財產利益的總額減少,既包括積 ...

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

  不當得利之債的處理即不當得利的法律效力。不當得利一經成立,當事人之間即發生債權債務關係。受損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受益人返還的範圍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用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僅以現存的利益為限 ...

不當得利的利應該怎麼返還

  1、受益人善意時的返還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範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   2、受益人為惡意時的返還   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範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