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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有權利賣車嗎

擔保公司有權利賣車嗎

  擔保公司沒有權利賣車的。沒有經過法律程式,他們是無權賣車的。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應當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透過訴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不交暖氣費供熱公司有權利停止供暖嗎 提前供暖停暖也會提前嗎

  供暖了,對於一些常年不在家,且不想著供暖的友友來講停暖是大家都會做的,不過由於供暖的地方天氣都很寒冷,所以有些人在停暖後不久又想著供暖,下面,就快和小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吧!

  不交暖氣費供熱公司有權利停止供暖嗎?

  看規定吧。

  每每一到供暖的時候不交暖氣費供熱公司有權利停止供暖嗎這一話題便成了大家討論最高的一個,一般正常情況下,如果住戶不參加集體供暖,就必須透過物業公司向供熱企業交納熱損費。大約是正常供暖全款的30%。物業公司的解釋是,某些住戶雖然不用熱,但是左鄰右舍的供熱透過牆壁或者暖氣管道也能傳導過來,實際上也是在享受低度供熱,這就給供熱單位造成了一定量的損失。不過,各地各個社群的情況都不盡相同。有些要交有些不交,但是物價部門已經給出了答覆:沒依據,不得強制收取。

  提前供暖停暖也會提前嗎

  看地方規定,具體以你所在地區的通知為準。

  在北方地區因為冬季寒冷,供暖肯定少不了,而就以往的資料來看供暖時間每年都是從本年的11月15日開始,到次年的3月15日結束,供暖期時長四個月。但是發現近幾年的開始時間與結束的時間與實際天氣狀況還是有點早晚的誤差。因為冬天來的時候稍微偏早了,而停止供暖又顯得遲了點,所以大家紛紛糾結提前提供暖了是不是提前停。不過由於每個地區的講究都不一樣,所以具體的要看所在地區的規定。

  冬季供暖可以報停再開嗎

  取暖可以報停再開,但具體的要看當地的規定。

  對於取暖可以報停再開嗎這個問題當下並沒標準的答案,主要看你這所在地區的規定,不過一般來講是可以的,辦理了停暖後又要取暖,請你帶上停暖收據、本人的身份證到供暖公司說明情況,供暖公司派專業人士到你家把閘門開啟,供暖開始。

  如果供暖已經開始後再恢復的,因為供熱管網已經過熱除錯,而居民家的暖氣片中可能還有氣,容易出現暖氣片不熱的情況,這時只需放放氣就能變暖。剛恢復時,需要嚴密監控家中的供暖管路、暖氣片介面處是否滲水,有問題及時聯絡供熱維修人員。

疫情期間公司有權利停工停薪嗎

  疫情期間公司是不能停工停薪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企業停工不超過一個工資週期(通常為一個月),企業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給員工足額、按時發放工資。

  如果企業停工超過一個工資週期,這個期間企業如安排員工間歇性工作的,企業應按照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來支付員工工資。


超市權利創可貼

  超市賣創可貼,必須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國家有嚴格的規定,“雲南白藥”牌的創可貼屬於藥品,帶有“國藥準字”的字號,需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國家《藥品管理法》上明確規定開辦藥品零售,必須經過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頒發《藥品經營許可證》,若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不能經營藥 ...

城管權利

  城管是有權利扣車的,這並不違法。依據如下: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第三十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不得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設定任務和目標。罰款、沒收違法 ...

公司權利扣錢

  沒有。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 ...

逾期找擔保公司辦房貸行

  有逾期找擔保公司辦房貸比較困難,具體要看逾期的嚴重性,普通逾期有擔保公司願意擔保,那麼,銀行可能會透過你的房貸申請,具體以實際情況以及審批結果為準。   通常有逾期記錄達到“連三累六”的程度就屬於嚴重逾期了,很多擔保公司都不會給你擔保,或者需要提高擔保費用。   各大銀行房貸的審批比較嚴格,個人徵信報告又 ...

公司權利強制給員工調崗

  公司沒有權利強制調崗。   勞動合同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公司調崗應該與勞動者協商處理,當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公司權利不讓員工辭職

  公司是沒有權利不讓員工辭職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車輛掛靠公司是否權利

  車輛掛靠公司無權利扣車,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他人可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