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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能口頭簽訂嗎

擔保合同能口頭簽訂嗎

  擔保合同能口頭簽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公司簽訂合同能辭退員工嗎

  可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沒有合同能出擔保函嗎

  沒有合同不能出擔保函。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所以沒有合同自然不能出擔保函。所謂擔保函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5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購房合同證明產權

  不能。   只有辦理了房產證,在產權證上明確你為權利人後,你才是房屋的真正產權人,購房合同只是在產權證下來之前的一個能證明你權利的一個證據而已,但並不等同產權證的證明力。要弱得多,真正一旦出現問題,還是得以產權證為準。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217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 ...

商品房預售合同代簽

  商品房預售合同可以代簽,不過以後需要本人簽字的東西都得找那個人代簽,比較麻煩。如果確實去不了的話可以出個委託書,最好是公證過的,然後在合同中明確代理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

公司未籤合同辭退員工

  1、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如果勞動者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又認為需要該勞動者,那麼用人單位則同時要承擔相 ...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得到賠償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在孕婦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

崗位調動了合同要重新簽訂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崗位進行調動的,是屬於變更勞動合同,最好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被開除

  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只是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合同;   但符合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用人單位仍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 ...

沒簽合同立馬走人

  一般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不用提前30天。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