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公司法》明確規定,對於併購和收購之後的企業債務承擔問題,如果公司進行了合併或者收購,那麼原有公司所負的債務將不再由自己獨立承擔,而是由併購或者是收購之後的公司進行承擔。這也可以叫做債務的繼承。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處理債務糾紛的方式是:
1、協商和解,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
4、仲裁無法解決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解散,用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後,償還其他債務,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離職後原公司仍申報個稅處理。
如果員工離職後,原單位仍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區分情況處理:
如果是單位補發工資收入並申報個稅,則屬於正常情況,無需處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單位進行虛假申報的,可以刪除或申訴這筆申報資訊。申訴或刪除後,在網路申報時,這筆收入將不會納入年度彙算。 ...
收購美國上市公司的程式是:
1、前期準備,首先,有併購需求的企業需要聘請中介機構協助其進行併購活動。初步設計出擬併購物件的輪廓,並據此尋找併購目標,再對合適的目標公司進行比較分析。
2、方案設計,對併購物件的評價結果、併購有關的限定條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進行多方面的分析評價,設計出相關的併 ...
公司被收購後怎麼運作應該由收購方與被收購方協商,法律在這些方面是沒有規定的,有些公司被收購後會獨立運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 ...
債權轉讓後,原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清償的,對債權受讓人而言,不發生清償的法律效力,受讓人仍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對債務人而言,在向原債權人清償債務後,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原債權人返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 ...
1、無限責任公司破產了,債務會全部由股東繼承。如果公司資產不夠抵債,剩餘債務會由股東承擔,會用股東的個人財產進行償還債務。
2、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了,由於公司只以股東的出資對外承擔責任,所以只要公司完成法定的清算流程,而且股東沒有抽逃公司資產,就算公司資產不夠抵債,股東也不用承擔剩餘債務。
什麼是有 ...
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法人是沒有責任的。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 ...
收購跨區域公司流程:
1、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或其股東進行洽談,初步瞭解情況,進而達成收購意向,簽訂收購意向書。
2、收購方在目標公司的協助下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進行資產評估,對目標公司的管理構架進行詳盡調查,對職工情況進行造冊統計。
3、收購雙方及目標公司債權人代表組成小組,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