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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是必須公證嗎

放棄繼承權是必須公證嗎

  放棄繼承權最重要的是繼承人放棄的真實意思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達成某種協議或者承諾時,在未受到脅迫或欺詐的情況下,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放棄繼承權一般不需要進行公證,只要簽訂書面協議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農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必須公證嗎

  不需要公證,但是需要經過發包方同意。因為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不動產贈與合同必須公證嗎

  不動產贈與合同在一些情況下可以不公證。

  《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徵營業稅手續的公告》中作出新規定: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免徵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放棄繼承權要戶口本

  放棄繼承權不要戶口本,放棄繼承權是指繼承權人在繼承開始後到遺產處理前,享有作出放棄自己的繼承地位和應繼份額的意思表示的權利。被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的法律行為,無需徵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認可,均有放棄繼承權的自由。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只要不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

放棄繼承權可以反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 ...

股權轉讓必須公證

  股權轉讓一般不需要公證的,但出現以下情況時,可以採取公證來防範風險:   1、轉讓雙方對有關事項存疑時;   2、當事人一方不到親自到場簽約委託他人代辦時;   3、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時;   4、立據公證為其他用途時。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 ...

房產繼承必須公證

  《繼承法》規定,繼承有法定繼承及遺囑繼承。如果只有一個繼承人,則在繼承開始後,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但如果不止一個繼承人,若所有繼承人能就繼承份額達與一致,則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若不能達成一致,則只能訴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對房產進行分割後,由各繼承人分別繼承。所以,房產繼承的方 ...

房屋抵押必須公證

  不一定需要公證,房屋抵押是一項民事行為,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房屋抵押是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抵押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那麼不管公不公證,房屋抵押都是有效的。不過進行了公證,會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發生爭議時房屋抵押合同的證明力更強,因為經過公證的書證證明力一般大於其它書證。   法律依據:《民事 ...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公證

  財產分割協議書是用於約定協議雙方關於財產分割的法律文書,根據法律規定所訂立的協議書只要約定清楚雙方責任,分割方式比例,又無任何違法條件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該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也就是說只要協議符合法律規範無需公證也有法律效力。不過公證財產分割協議對於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也是一種保 ...

股權繼承必須公證

  不是必需的,我國法律就股權轉讓是否需要公證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目前因股權轉讓過程中極易出現糾紛,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股權轉讓時辦理公證是有好處的。   被繼承人成為公司股東後,其在公司的權利也被濃縮並轉化為股權。如果說繼承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是繼承其股東資格,顯然存在不周延、不嚴謹的問題,且與公司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