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人罪未判刑不能探監,涉嫌傷害罪被羈押在看守所期間,為避免影響對案件的偵查和審理,是不允許犯罪嫌疑人同親屬會見的。特殊情況,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主管局長批准。
【法律依據】
根據《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訊,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故意傷人罪未判刑不能探監,涉嫌傷害罪被羈押在看守所期間,為避免影響對案件的偵查和審理,是不允許犯罪嫌疑人同親屬會見的。特殊情況,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主管局長批准。
【法律依據】
根據《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訊,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故意傷人怎麼判,要看犯罪嫌疑人傷人的主觀故意是殺人還是傷害,同時還要看造成的危害後果,綜合決定判處具體的刑罰。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犯罪情節定罪量刑。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需要根據受害者具體的傷勢和犯罪情節而定。一般情況下,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