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中的加重情節有: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中的加重情節有: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減輕處罰的情節包括以下:
1、行為人是未成年人。
2、被害人有過錯的。
3、被告人全部賠償或者大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4、有自首情節的。
5、有立功表現的。
6、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
7、具有坦白、認罪態度較好或者親屬間因家庭瑣事而致人傷害。
8、具有法定可以減輕處罰情節,認罪態度較好。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一)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
(二)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
(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