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使用期限,但是每年要參加繼續教育,每6年要換證一次。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
3、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1、6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使用期限,但是每年要參加繼續教育,每6年要換證一次。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
3、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即若第一次參加考試只過一科,該科成績兩年有效,只有筆試都透過之後,才能進行面試的考試,如果超過了兩年有效期就不能進行面試。
筆試和麵試科目均合格的考生,可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有效期3年。若期限內不進行資格認定,其合格證就過期作廢,考生需要重新參加筆試面試考試;教師資格證本身是永久有效的,從事教育行業且有編制的情況下,需要每年稽核一次,每5年一次註冊,連續兩年稽核不合格,將被撤銷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證筆試各科目合格分數線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劃定。由於各個科目難度存在差異,其合格分數線不盡相同。為統一各科目的合格分數線,採用線性轉換的方法,將考生0~150分量表上的原始成績換算為0~120分量表上的轉換分,並使各科目的合格分數線統一轉換為70分。
1、6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使用期限,但是每年要參加繼續教育,每6年要換證一次。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
3、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