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新婚姻法女方探視權的依據是什麼

新婚姻法女方探視權的依據是什麼

  女方行使探望權的法律依據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女方有沒有探視權

  離婚女方是有探視權的,法律規定離婚後無論孩子的撫養權歸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除非另一方的探望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或者不滿八週歲的子女,明顯不願被對方探望的,可以另行起訴,人民法院會依法中止另一發探望子女的權利。此外,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對方探望孩子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新婚姻法對女方是否公平

  新婚姻法的規定,不但體現了夫妻之間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確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麼

  新《婚姻法》的規定,對女性沒有什麼不利的對方。新婚姻法的規定,不但體現了夫妻之間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確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   並且還規定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以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 ...

婚姻法女方有利的規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對女方有利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

婚姻法中的探視是什麼

  探視權,又稱探望權是2001年修訂後《婚姻法》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的實際情況新創設的一項身份權利。   夫妻離婚後,基於婚姻關係的各種身份權、財產權歸於消滅,但是離婚並不能父母消除和子女間的身份關係。   探望權不僅可以滿足父或母對子女的關心、撫養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來,及時、充分地瞭解子女的生活 ...

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 2021年婚姻法房子歸屬問題

  如今已經是2021年了,很多法律規範也有所變化,比如婚姻法,在新的婚姻法中做出了一系列調整。有人說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歸屬問題包括哪些內容呢?趕快透過今天的內容來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   關於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的問題,主要還是要看房產是在 ...

婚姻法車子分割問題怎麼解決

  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購買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應當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婚姻法離婚彩禮錢是否可以退還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彩禮原則上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範圍,如果離婚不予返還和分割,有三種例外情況,需返還彩禮。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第二,辦理結婚登記,但是雙方並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給付導致婚後生活困難的。 ...

婚姻法有哪些變化

  明令禁止包養情婦。舊婚姻法只禁止重婚,其他事項沒有明文規定,新的婚姻法填加了禁止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新的婚姻法填加了關於無效婚姻的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由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新婚姻法放寬了離婚的條件,調解不成功,視為感情確實破裂,准予離婚。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