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並沒有規定存在賭博行為的一方屬於過錯方。但是規定了如果一方有賭博惡習且屢教不改,在調解無效時,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最新頒佈的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的規定,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結婚,女方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結婚。但也存在一些例外的規定,比如為了尊重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風俗習慣,在新疆、內蒙古等地區,男方年滿二十週歲,女方年滿二十週歲,即可結婚。但十八週歲是不可以結婚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新婚姻法房產證婚後加名字有效,由一方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今已經是2021年了,很多法律規範也有所變化,比如婚姻法,在新的婚姻法中做出了一系列調整。有人說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歸屬問題包括哪些內容呢?趕快透過今天的內容來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
關於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無效是真的嗎的問題,主要還是要看房產是在 ...
存在法定過錯情形的離婚時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女方的過錯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撫養權的判決,但是法官會根據女方結紮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對孩子有利的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 ...
婚前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無權進行分配,但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一方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新婚姻法賣房是否需要配偶簽字,要根據具體情況。
1、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買賣需要夫妻共同簽字。
2、夫妻一方個人的房產,買賣時只需要房主自己簽字。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 ...
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義務。婚內夫妻之間互相忠實,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義務。
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內,有違背夫妻忠實義務的出軌行為,屬於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訴訟,要求對方賠償一定金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
新婚姻法二審是終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