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
首先,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
其次,在主觀方面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才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於財產分割《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的分割是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新婚姻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 ...
一、在認定同居共同財產上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1、同居開始的時間;
2、同居前的個人財產的認定;
3、同居後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財產是否是共同出資舉證比較困難;
4、涉及一方有婚姻關係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用於同居財產添置的處理。
二、兩人分手,首先應對財產進行清點估算,先確定哪些是私人財 ...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有法定的共有,也有約定的共有。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將夫妻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約定為共有。我們今天要說的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是由法律所規定的,預設的婚內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什麼? ...
在離婚時,法律規定的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雙方約定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個人,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應當均等分割。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
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認定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 ...
婚姻法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有:
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0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