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兒童娛樂場的設定來說,應設定在商場的一至三層,嚴禁設在地下商場內或四層以上樓層。
2、兒童娛樂設施所在場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處,最好能有一處獨立的出入口,當商場為高層建築時,必須設定獨立的出入口。
3、發生火災時,可燃材料產生的大量有毒煙氣是導致人員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娛樂設施所用各種材料必須為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過阻燃處理後的可燃材料。
4、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等。
5、電器線路鋪設必須符合規範要
1、從兒童娛樂場的設定來說,應設定在商場的一至三層,嚴禁設在地下商場內或四層以上樓層。
2、兒童娛樂設施所在場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處,最好能有一處獨立的出入口,當商場為高層建築時,必須設定獨立的出入口。
3、發生火災時,可燃材料產生的大量有毒煙氣是導致人員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娛樂設施所用各種材料必須為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過阻燃處理後的可燃材料。
4、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等。
5、電器線路鋪設必須符合規範要
《勞動合同法》對做錯事的員工,沒有明確約定處罰條款的,按現行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處罰的,沒有法律依據,不過如果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不超過工資的20%是指勞動者因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扣除應當賠償部分,每月扣除額度不超過20%。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新婚姻法對女方有利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