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媽媽的戶口卡,如果母親處於已婚狀態但戶口卡上還未登記的話,還需攜帶本人的結婚證
2、由出生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
3、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4、如果寶寶不是在父母的所屬地出生的話,父母需要到寶媽的所屬單位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去開證明,在辦理上戶手續的時候,需要將其提供給派出所的民警。
5、需要告知上戶機構寶爸的籍貫並附上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以下手續:
1、結婚證;
2、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
3、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的戶口簿。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小孩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部門辦理,所需的資料一般如下,
一、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於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本或家庭戶口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五、屬跨年度出生沒有落常住戶口的,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並報市局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戶口本及戶口本影印件,雙方身份證,雙方結婚證,出生證明等證件。給新生兒上戶口還要注意一下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辦理上戶口的事情,各個地方要求不一樣,有的是一個月,有的是半年,超過了上戶口的期限會有相應的說法,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 ...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 ...
1、2020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證件: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
報戶口的辦理材料: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5.超過一個 ...
1、孩子上戶口:有監護人的一方在場就去派出所辦理戶口入戶。
2、根據《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2015〕96號》有:登記戶口的時需要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憑藉《出生醫學證明》一書和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到辦證中心或者是當地派出所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 ...
1、新生兒落戶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需要帶上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以及新生嬰兒的出生和父親或是母親的戶口本,去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出生登記即可。
2、出生證明是證明新生兒出生狀態以及血親關係的證件,是公安機關辦理出生登記的主要依據和基本的條件。
3、新生兒在出生一個月內要到派出所辦理登記, ...
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
需要《出生醫學證明》和親子鑑定證明等材料。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