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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幾年驗車一次

新車幾年驗車一次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私家車幾年後一年驗車2次

  私家車15年後一年審2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免檢;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每6個月檢驗1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年檢並不是一年一檢,年檢規則僅適用於非營運乘用車,營運車輛則是另有規定。

  機動車須定期透過尾氣檢測、汽車外觀、車燈、剎車、底盤等檢測合格,並在無違章記錄的情況下,發放檢驗合格標誌。

  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淨功率的65%。同時,新標準提出,在一個機檢週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

  一般來說年檢費用是在200元左右,不過不同地區的收費標準可能會有一些差別。可以諮詢當地車管所。

乾粉滅火器幾年充裝一次

  消防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相關的技術標準中有明確規定。以常見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為例,出廠5年內如未使用過壓力指標在綠區,不用充裝;出廠滿5年或一旦使用過、或壓力錶指標在紅區或接近紅區必須立即送專門的維修單位充裝,一旦充裝後每2年再充裝一次;出廠後滿10年該滅火器作報廢處理。

  乾粉滅火器,是滅火器的一種。按充裝乾粉滅火劑的種類分為:普通乾粉滅火器、超細乾粉滅火器。按移動方式分為:手提式、揹負式和推車式三種。滅火器內部裝有磷酸銨鹽等乾粉滅火劑,這種乾粉滅火劑具有易流動性、乾燥性,由無機鹽和粉碎乾燥的新增劑組成,可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乾粉滅火器利用二氧化碳氣體或氮氣氣體作動力,將筒內的乾粉噴出,可撲滅一般火災,還可撲滅油,氣等燃燒引起的失火。


地方誌書每編修

  地方誌書20年修編一次。根據《地方誌工作條例》規定,地方誌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每一輪地方誌書編修工作完成後,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鑑、蒐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諮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誌書的續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可以向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 ...

滅火器充裝

  以常見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為例,出廠5年內如未使用過壓力指標在綠區,不用充裝;出廠滿5年或一旦使用過、或壓力錶指標在紅區或接近紅區必須立即送專門的維修單位充裝,一旦充裝後每2年再充裝一次;出廠後滿10年該滅火器作報廢處理。   滅火器: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滅火器內放置化學物品,用以救滅火災。滅火器是 ...

才有2月29日

  2月29日每四年出現一次。2月29日是閏日,年數不為100的倍數且能被4整除和年數為100的倍數且能被400整除的就額外增加一天,這一天為閏日——即2月29日,是閏年二月的最後一天。   2月29日不在普通年份中出現,只在閏年中出現。通常公元年份可以被4整除的是閏年,也就是說2月29日每四年出現一次。   ...

註冊一級建造師繼續教育

  註冊一級建造師3年繼續教育一次,根據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註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註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 ...

滅火器充裝

  1、我們以常見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為例,出廠5年內如未使用過壓力指標在綠區,不用充裝;出廠滿5年或一旦使用過,或壓力錶指標在紅區或接近紅區必須立即送專門的維修單位充裝。   2、一旦充裝後每2年再充裝一次;出廠後滿10年該滅火器作報廢處理。 ...

滅火器充裝

  滅火器出廠5年內如果從未使用過,壓力指標在綠區則不用充裝。出廠滿了5年或存在使用過、壓力錶指標在紅區或接近紅區的情況必須立即送專門的維修單位充裝,一旦充裝後每2年需要再充裝一次。出廠後滿10年此滅火器就該作報廢處理。   幾年充裝一次滅火器合適   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其多存 ...

6坐車

  1、自從2012年9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六年內免檢,9月1日以前的六年內兩年一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年檢新規:自今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無需到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