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英語是考兩次,第一次英語考試是在四月份,主要是口語,第二次考試在六月份,就是高考了,進行筆試考試。
隨著全國高考試點改革的推進,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份相繼開始實行新高考政策。2014年9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高考改革下設計的“3+3”新高考選科模式,賦予了學生充分的自由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科目組合。與學生自主選科相對應,試點地區的高中開始全面推進“走班制”教學和特色化辦學。
高考的英語是考兩次,第一次英語考試是在四月份,主要是口語,第二次考試在六月份,就是高考了,進行筆試考試。
隨著全國高考試點改革的推進,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份相繼開始實行新高考政策。2014年9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高考改革下設計的“3+3”新高考選科模式,賦予了學生充分的自由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科目組合。與學生自主選科相對應,試點地區的高中開始全面推進“走班制”教學和特色化辦學。
浙江高考英語可以考兩次,如果對第一次成績滿意可以選擇只考一次。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一年安排2次考試,考生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較高1次的成績。
材料補充:
浙江省的英語學考有2次成績。浙江省實行的是“3+3”的考試模式,選科模式是“7選3”,前面的“3”譯為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後面的“3”譯為選考科目政治、地理、歷史、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7科中選3科。
分數時效:語文、數學當年有效,外語與選科科目成績2年內有效。會考科目如考試不過不限補考次數。
浙江省英語學考的2次成績即6月的統一高考為1次考試,另一次是高三年級1月與等級性考試同時進行,選擇兩次成績中較高一次作為計入高考總分。
英語四級一年可以考兩次,英語四級分別在每年6月份、12月份舉行兩次考試。
英語四級介紹:
英語四級,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物件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英語四級報名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佈成績並頒發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