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不允許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斷絕關係,所以即使父母與子女“斷絕關係”了,仍需要贍養父母。
但如果是養子女與養父母透過合法的程式解除收養關係了,則養子女不需要再贍養養父母了,因為他們之間的擬製血親關係已經解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而我國法律是不支援斷絕父子關係這一行為的,所以斷絕父子關係也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如果是親生父子,法律不允許斷絕關係,自然也就不存在分配財產的問題;如果是養父子解除收養關係的,則雙方各自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 ...
依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的規定,親生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是不能斷絕的,這種關係基於血緣產生的,我國法律是不支援這種行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 ...
父子關係無法斷絕,因為血緣關係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養關係)。《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
我國目前的法律是不支援父女斷絕關係的,所以私下斷絕父女關係的並且不能免除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責任,子女是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
親子鑑定後法院會不會判斷絕父子關係,要依據鑑定的結果而定,如果是親生子女的,法院是不能判決斷絕關係的,如果不是親生子女的,可以解除雙方的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 ...
沒有。父子關係是不能斷絕的,即使雙方簽了協議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兒子與父親之間的父子血緣關係屬於身份關係,不屬於合同法調整的範圍。另外,根 ...
父子關係是沒有辦法斷絕的。由於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係。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係,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也就自然不能透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透過登報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