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對合同成立時間的法條規定,訂立日期應為合同各方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該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最後簽章的簽註日期,則以該簽註蓋章之日為合同成立日;若無,則鑑於履行行為原則上應該晚於合同簽訂日,故在能證明履行行為的基礎上,該履行行為應可以視為合同成立的起點。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合同法》對合同成立時間的法條規定,訂立日期應為合同各方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該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最後簽章的簽註日期,則以該簽註蓋章之日為合同成立日;若無,則鑑於履行行為原則上應該晚於合同簽訂日,故在能證明履行行為的基礎上,該履行行為應可以視為合同成立的起點。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二手車買賣合同如果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自簽訂時就生效了。因為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合同自簽訂時成立,所以二手車買賣合同一般自簽訂時就生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的成立標誌著合同訂立階段的結束,合同的生效則表明合同履行階段即將開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據。合同的成立,如果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就是締約過失責任,所謂的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損失,則應承擔民事責任。合同的生效,如果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就是違約責任,所謂的違約責任,也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向對方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及適用定金罰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