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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在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

  司法現實中,對於案件是五花八門的,而我國的法規是粗線條、也不可能面對每一個具體主導性細節的;所以就要請示具有法定權力的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依法對具有普遍性案件細節、對下屬法院、法官審理進行指導性、具有司法效力的解釋。

  廣義上是指,每一個法官審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對法律做出理解,然後才能夠具體適用。因此,必須對法律做出解釋,才能做出裁判。由最高法院對具體適用法律的問題,作出的解釋就是司法解釋。中國的司法解釋有時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對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已於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定。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送達的司法解釋

  送達,是指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式和方法將訴訟文書或法律文書送交收件人的訴訟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送達的司法解釋指《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該解釋是為了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全面推進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制度,統一送達地址確認書格式,規範送達地址確認書內容,提升民事送達的質量和效率,將司法為民切實落到實處。


肖揚是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

  是的。   1998年3月,肖揚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肖揚,男,漢族,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文化。中國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2019年4月19日4 ...

非法拘禁司法解釋

  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 ...

猥褻兒童罪司法解釋

  這裡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考慮到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認識能力,尤其是對性的認識能力很欠缺,為了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構成猥褻兒童罪並不要求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進行。   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行為,就構成了本款規定的犯罪。本款在實際執行中應當注意區分 ...

虛開發票罪司法解釋

  虛開發票罪是指為了牟取非法經濟利益,違反國家發票管理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票發票以外的發票行為。我國《刑法》規定,第205條之一,虛開本法第205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 ...

重婚罪司法解釋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二是事實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 ...

房屋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司法解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司法解釋如下:如果員工非因工患病,且經治療後也不能從事之前的工作的,該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如果員工因為自己的能力問題,且經過就職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其所在企業也可以解僱該員工。但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都需要額外支付一筆補償費用,且不低於該員工的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