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其他的工作均不能招收未成年人,同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未成年人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其他的工作均不能招收未成年人,同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暑假工需要籤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年滿十六週歲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年滿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可以訂立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