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自願的,不構成犯罪。
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該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願來決定:與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只要該少女完全自願,則不構成強姦,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與明知未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該幼女是否自願,都構成強姦。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如果雙方自願的,不構成犯罪。
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該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願來決定:與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只要該少女完全自願,則不構成強姦,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與明知未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該幼女是否自願,都構成強姦。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親吻未滿16週歲的女孩子,如果對方是不情願拒絕的情況下,該行為可能構成猥褻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款,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